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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3

失業問題對美國政府的內外衝擊

虎年伊始,全球景氣看似復甦,但是在美國,經濟的好轉並沒有為嚴重而急迫的失業問題帶來春暖。紐約時報近日報導了美國「新貧」(the new poor)人口的大量出現。所謂新貧是指原本習於中產階級生活的數百萬人,現在必須依靠政府救濟才能夠生存。更慘的是其中有上百萬人,他們所請領的失業救濟已經接近到期,除非國會批准政府將失業救濟期間延長,否則這裡面有許多人即將連房租都付不出來,被迫成為無家可歸者(homeless)。中產階級淪為新貧遊民,對人心和社會結構的衝擊將十分可怖。

歐巴馬政府最急迫的任務:就業,就業,就業。但無論政府如何致力於創造就業機會,要能夠吸收這麼龐大的失業人口,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美國的勞工學者預估,每個月要有十萬個新的工作機會,才能夠勉強吸收被裁員的失業者。但是美國現在的失業者有一千五百萬以上,其中長期失業(六個月以上)的有六百三十萬人,是自從一九四八年政府開始做此類統計以來最高的--而且還比史上次高的一九八零年代初期的紀錄,還要高上一倍。即使是非常強勁的經濟復甦,都很難創造出足夠的工作機會。

經濟學者認為,無就業的復甦,將成為美國經濟景氣循環的趨勢。他們從研究發現,最近歷史上每一次的景氣循環,在衰退中失去工作的人數,都比成長時得到工作的人數更多,而且這樣的趨勢愈來愈明顯。毫無疑問,這一次的經濟危機是最為強烈的例證。被裁員的勞工都以為只要景氣復甦,公司就會恢復雇用,結果卻是工作機會一去不復返。如果經濟每收縮和擴張一次,就蒸發掉數十萬甚至數百萬的工作機會,那麼美國的失業率將是持續攀高而沒有恢復的一天。

失業問題對於任何一個政府都是重大政治問題,何況是以勞工為基礎的民主黨歐巴馬政府。不僅僅是如何加碼失業救濟,同時必須穩定消費金融,又要努力持續刺激經濟,促使持續成長,還得想辦法讓企業增加雇用,這一切都已足以讓歐巴馬政府焦頭爛額。對外政策的優先性,在短期內都要讓位給國內就業與經濟議題--除非,除非對外政策是不影響甚至有助於處理就業與經濟問題。

從這個角度,我們可以大略預測美國國內失業惡化,對國際局勢的可能影響。第一是伊朗問題大概不會用強硬方式去解決:雖然共和黨脫線的未來總統角逐者前阿拉斯加州長裴琳竟公開建議歐巴馬總統考慮對伊朗開戰,理由是可以讓歐巴馬顯得「硬派」(tough),挽救他下滑的聲望;裴琳的怪招大概不會被歐巴馬採納,因為發動對伊朗戰爭在外交上並非必要手段,更不會對就業與經濟有所幫助,反而可能擾亂油價,導致更大的經濟災難。

第二是美國與中國的經貿關係勢必更緊張:一方面是真的要解決人民幣匯率、貿易差距等問題,另方面政治上也得有個國內經濟問題的歸咎對象,可以預見歐巴馬政府會要求中國做更多讓步。但是在軍售台灣、接見達賴喇嘛等動作之後,中國政府也很難立即與美國達成互信合作。可能的發展是雙方持續累積籌碼,繃到一個緊張的高點,直到不合作的後果在雙方都無法承擔的時候才妥協。

2010-02-10

不在籍投票:人民的權利 vs. 政黨的權力

公民權是不斷擴大普及的。權利就是權利。民主政黨的職責是維護人民的權利。一九九六年,當時我(二十九歲,還是個青年)主持民主進步黨的青年工作,為了推動「十八歲公民權」的修憲運動,就是以這三個主旨,力辯民進黨內外。那個時候,民進黨內部還有許多「大人」反對將投票年齡從二十歲降低到十八歲,理由是「十八歲不成熟」、「他們會投給新黨」(那時還沒有「泛藍」這個詞)。當然,國民黨也有很多人反對,理由是「他們會投給民進黨」。

從奴隸到自由人,從白人到黑人,從男性到女性,從二十歲以上到更年輕的人口,人類的歷史就是一部公民權持續擴大普及的歷史。公民權裡面最關鍵的是參政權,參政權中最核心的又是選舉與被選舉權。投票的歷史不斷演進,過去不能投票的,要讓她能投票,愈來愈多的人口參加公平普遍的投票,這就是人類民主化的歷史景象。

權利就是權利,從自然法所推得的是人的天賦權利,在憲法裡所規定的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凡是人、凡是公民都該享有這些權利,不能被剝奪、不該打折扣。除非在極為不得已的情況下,政府對人民權利予以限制,但是一旦現實條件允許,就該立即恢復這些權利。如果人民該享有投票權,那不管他要投給哪個政黨、哪個人,他都該擁有這個權利。事實上,人民有權選擇任何一個政黨,正是投票權的根本理念。如果這投票權會因為政黨傾向而遭受剝奪,那就不再算是一種權利了。

政黨的目標是贏取權力以實現政治理念,但是政黨贏取權力的方式應該是幫助人民獲得權利,以及保障人民行使權利的機會,而不是用限制人民行使權利的方式來保護政黨的權力。過去威權時代,國民黨正是用限制人民行使權利的方式--「台灣地區人民」不能投票改選全部的立法委員等等,來保障國民黨的絕對權力。民進黨從一無所有到打下半壁江山、中央執政,靠的卻是為人民爭取行使權利的機會,包括更開放公平的選舉、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接民選等等。政黨的動機是獲取權力,當然有私心,但只要政黨獲取權力的方式,符合公民權擴大普及的潮流,那就是正當合理的方式。如果是違背此一潮流,竟然採用與人民權利敵對的做法,那就是卑鄙的方式。

這三個基本論旨,適用於十四年前我們爭取將投票年齡降到十八歲,更適用於我們今天看待不在籍投票的爭議。投票是公民的權利,該有的就是要有。目前人民投票皆必須回到戶籍地,這樣的做法究竟是否合憲都還有問題,應該說只是為了選務機關的方便或成本考量而已。設想有一天網路投票的所有法律與技術問題都克服了,每個人都可以透過隨身裝置(比如手機)進行選舉或創制複決(公民投票),那個時候我們必定會認為今天我們每個人要回到戶籍地去投票,是一件很落伍可笑的事情。

內政部研議的移轉投票(現地投票,不必返鄉投票),基本上只是選務改良而已,能夠讓更多人較輕鬆地行使公民權利,尚未牽涉海外國民通訊投票的問題。但民進黨質疑是國民黨預謀在二零一二年引進駐大陸台商通訊投票,為此民進黨反對任何不在籍投票的改革。現在的民進黨人似乎忘了,民進黨的權力一向來自為人民爭取權利,而不是限制人民的權利。看著民進黨人失去了「權利就是權利」的意識,竟然以預設「他們會投給國民黨」為理由而與人民的基本權利作對,只感到愚昧與可悲。

發表於2010/02/10新新聞周奕成專欄

2010-02-03

軍售案:歐巴馬與馬英九錯在哪裡?

美國政府向國會報告了新的對台軍售計畫,規模高達六十四億美元。對此,中國政府有強烈的反應,外交部、國防部等先後表示「強烈憤慨」,並接連宣布了暫停軍事交流等四項措施以示抗議。軍售案對改善中的美中兩國關係投下了很大的陰影,也將衝擊目前的兩岸關係。中國官方及學界不僅強烈批判美國,也正從輿論上鼓起對台敵意。

從台灣民眾的立場,該如何看待此一事件的本質,又如何評估其未來發展?首先要理解,美中台關係從來就有波折起伏,從美國戰略與政策的角度看,自從尼克森拜訪毛澤東以來,美國歷任總統無一不曾在任內改變對中國的態度與政策,而美中關係也一直跌宕起伏,其中尤以老布希與柯林頓兩位前總統在人權與貿易問題上改變最大,因此論者有「轉向」之說(About Face,資深記者Jim Mann的書名)。歐巴馬政府才上台一年多,接下來的轉向可能還有好幾波,我們不必對這類的改變有太大的驚異。無論如何,美中關係在大趨勢上仍是改善的。

從台灣的長遠利益來衡量,軍售通過以及軍售事件的影響,對我們到底是好還是不好呢?跳出一般學者與評論家的層次,我要指出這實在是美國與台灣兩位總統的政策錯誤,同時傷害了美國與台灣的利益。整個事態發展下,唯一受害較小者反而是中國。先談中國為何受害反而最小。中國對台大戰略已經定案,即是所謂「和平發展論」,其實就是以商圍政、用錢收買人心。在台灣已經無力與中國對抗,而正式台獨也不可能的情況下,中國本來就不預期與台灣會有軍事衝突,甚至也不預期台灣會有意願與中國衝突。軍售對中國並無實質威脅,中國所在意的是美國顯露出繼續介入台灣事務的意圖,這是中國最感憤怒的。但這種憤怒主要是面子因素居多。

我所指的歐巴馬總統的政策錯誤,並非單指提出對台軍售案,而是他對中國的錯誤評估和表態,導致一連串的後果。去年十一月歐巴馬訪問中國之前,我曾判斷他會顯示得稍微強硬--更堅持一些基本原則,特別是對言論自由、宗教自由等人權議題的關切。因為就美國的國家利益,歐巴馬的亞洲首航必須要有穩定美日關係及鞏固美國在亞洲領導權的宣示作用。結果我猜錯了,歐巴馬成為有史以來對中國共產黨最客氣的美國總統,中國舉國上下對他的過度友善還頗感到驚喜。在兩個月之後,這樣的歐巴馬卻宣布要提供對台六十四億美元的軍售,當然引發中國惱怒。歐巴馬比老布希、柯林頓還要糟糕的地方是,兩位前總統是「前倨後恭」--口頭講人權,行為向錢看;而歐巴馬則是「前恭後踞」,該提人權卻不敢提。這樣的草率做法,勢必造成比柯林頓對美國利益更大的傷害。

賣方是錯的,買方也是錯的。從台灣的國家安全角度而言,馬英九總統向美國買的這個保險,與他的政府持續漠視甚至刻意壓制台灣人民的國家意識,是完全背道而馳的行為,顯出馬政府戰略思想的混亂。在一個叫國民不要愛國的國家(更別提否認自己是個國家),再先進的武器系統也不會讓我們更安全。馬政府要花六十四億美元,來證明他們的腦袋是多麼的錯亂,也會造成國內民意有更多反對聲音。

發表於2010/02/03新新聞周奕成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