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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0

從政黨體制再看選舉制度

選舉制度會直接影響一個國家的政黨體制,這已經是政治學界的常識。先進民主國家中,有的是兩黨制,有的是多黨制。兩黨制或多黨制孰優孰劣,本來並沒有定論。有的國家適合兩黨制,有的國家適合多黨制。政黨體制也是每個社會的歷史產物,很難互相移植,也很難互相比較。

但是台灣目前的藍綠兩大黨體制,卻是已經可以判定是不利於國家利益,也無助於人民福祉的。正如同李登輝前總統所指出,現在的兩黨是「統獨兩黨制」,兩大黨在統獨立場上各走極端,對台灣沒有任何好處。

正常民主國家的兩黨制,應該是左右的兩黨制,亦即有一個主要政黨是偏右的立場,而另一個則是偏左的立場。兩黨應該是以對內政策路線來做區隔,而不是以對外政策路線來互相對抗。

很不幸,台灣今日的藍綠兩黨,正是在對內政策上沒有清楚區隔,在對外政策上卻是互扯後腿。新世代的從政者,第三社會黨召集人周奕成就將之稱為「惡性的兩黨體制」。

台灣的惡性兩黨體制其來有自。台灣的歷史十分特殊,一九四五年二次大戰結束之時,約有六百萬人口在此生活;一九四五年到一九四九年前後,從中國大陸隨著國民黨軍隊政府又陸續來了兩百萬人。台灣特殊的兩個社會的歷史從此展開。

一九四五年之前就在這裡的第一個社會,或者說所謂的本土社會,本來是多數人,卻未能享有平等的權利,在其後四十多年內,受到一九四五年之後來的第二個社會,亦即外來社會的統治。一直到一九九零年代,李登輝先生擔任總統推動本土化、民主化,台灣的兩個社會才趨於平等,而佔大多數的第一社會人口也獲得應得的政治權力。在李登輝總統任期結束後,主要代表第一社會反抗力量的民進黨,終於獲得執政權力。

台灣現有的兩大黨體制,是在這樣特殊的兩個社會的歷史裡形成的。來自中國大陸的第二社會政黨--中國國民黨,傾向與中國統一;而生於本土的第一社會政黨--民主進步黨,則主張台灣獨立。這就是統獨兩黨制的根源。

統獨兩黨制本來起源於台灣的特殊歷史,後來被錯誤的憲政制度以及選舉制度更加強化。現在藍綠兩黨為了政治權力,進行零和鬥爭,就是因為我們現在的半總統制以及總統直選,是一個贏者全拿的遊戲規則。兩大黨為了龐大的政治經濟利益,勢必要徹底否定對方,動員人民對抗到底。這就是李登輝先生所說的「民主內戰」。

總統直選的制度,會導向兩黨體制。自從第七次修憲採行國會減半、單一選區兩票制又再再強化了惡性的兩黨體制。國會減半使得兩大黨的內部競爭更激烈,也造成兩黨裡面的激進派抬頭,統獨鬥爭益發嚴重。單一選區更壓縮了小黨的生存空間,把小黨政治人物逼迫往兩大黨逃生,小黨幾乎無法生存。

日前立法院因應修憲而三讀通過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對於小黨更是雪上加霜。往後台灣的統獨兩黨制,或說惡性的兩黨體制只會更加確立,幾乎沒有改變的機會。這不能不說是台灣民主的悲哀。

在單一選區兩票制下,小黨的空間主要在第二票。但是修正後的選罷法規定,政黨要提名不分區立委,必須推薦區域及原住民立委經審核合格十人以上;或是在最近三次全國不分區及僑選立委選舉得票率曾達百分之二以上者。這樣的門檻不可謂之不高。

立法院對於扼殺小黨空間不遺餘力,但是對於保護黑金惡勢力卻十分寬容。選罷法修正案中,原本不准有以下犯行者參選,包含「凡受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刑確定」、「受宣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或流氓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執行完畢未滿十年」,以及曾犯賄選、妨害選舉、議會選舉賄選等行為經判刑確定等。

這一修訂條款在三讀前夕,由朝野政黨經由密室協商加以封殺,保障了黑道犯罪份子能夠繼續堂而皇之地囂張於國會殿堂。未來除了統獨鬥爭以外,黑金惡勢力仍將把持國會。由於選舉制度的錯誤,造成惡性政黨體制持續惡化,令人為台灣民主憂心忡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