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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5

聖誕老公公來修憲

昨夜我遇到聖誕老公公。

聖誕老公公說,齁齁齁,這一年乖不乖啊?

我說,總統和黨主席可能覺得我不乖。但是我還是要禮物。行憲紀念日你就給我修憲吧。

聖誕老公公說,到底什麼是行憲紀念日,你又開口要什麼修憲?

我對老公公進行了一番工作,總算讓他搞懂了:台灣的現行憲法,是在一九四六年制定(對聖誕老公公必須用耶穌的年號),隔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但是並沒有經由台灣人民正式同意過哩。聖誕老公公說,喔,齁齁齁。

但是,這部憲法實施沒幾天,就被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所凍結了。這一戡亂就是四十三年,一直到一九九一年才終止,接著就展開了七次的修憲。聖誕老公公說,齁齁齁,那現在呢?

我說,呃,現在,台灣人民最瞧不起的就是政治人物、我們的國會可以輕易阻擋政府總預算、總統可以做很多神祕決策,行政院長不知道原因也不敢問、總統的女婿可以叫部長去陪他和朋友吃飯、每四年一次的總統選舉,讓全國的一半人對抗另一半人、兩大政黨比爛不比好。這就是我們行憲的現狀。

我們現在應該朝向議會內閣制修憲,嚴格限制總統權力,由國會最大黨領袖出任總理,避免憲政僵局。更要增加國會裡政黨比例代表的席次,推行更符合比例性的聯立式兩票制,讓新的政治力量有機會出頭,來終結藍綠對抗的民主內戰!聖誕老公公說,那很好啊,你們為什麼不做哩?齁齁齁。

老公公有所不知。我們的憲法改革粉難粉難哩。需要立法院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四分之三同意,向公民提出修憲案,還需要二分之一的公民投票同意(超過八百萬票)才能夠通過。更慘的是兩大黨的領袖雖然明知應該修憲,卻都因個人私心,一個是擺明反對修憲,另一個是講些假話來阻撓修憲。

聖誕老公公說,大家都知道我住在北極,其實我來自芬蘭。芬蘭有個傾向內閣制的混合制憲法,也有人民直接投票選出的總統。總統是國家元首也是三軍統帥,還是個穿裙子的(現任總統Tarja Halonen女士),大家都尊敬她,一點問題也沒有。但是總統也只有在歐盟以外的外交權力,其他的行政大權都屬於總理和國務院(內閣)。

芬蘭人口不到台灣的四分之一,單一國會有兩百席,全都由政黨比例方式選出,國會有三大五小政黨,能夠代表社會上各種意見,有左派有右派有環保有宗教。成長競爭力和公立中小學教育品質都是全球第一,高科技和農林業都欣欣向榮,傳統文化好好地維護著,外來語言也被容納。

我說,欸,這個雖然不是純內閣制,也可以接受。你就放這個憲法在我的襪子裡吧。

聖誕老公公說,齁齁齁,你太貪心了。要不要Nokia最新款照相手機?

2006-11-27

制度殺人!

制度殺人!看起來很驚悚?並不是。古往今來,殺最多人的都不是人,而是制度。

歷史上的各種獨裁制度殺人如麻。奴隸制度幾千年來在世界各地殺了無數人。聯考制度殺過人。醫療制度殺過人。交通法規制度殺過人。循環利息制度也被要求扛起好多條人命。

制度殺人不奇怪,奇怪的是為什麼制度可以連續殺人。既然制度是人訂的,為什麼殺人的制度不能夠改?我們就要去看看:是誰站在殺人的制度後面,是誰教唆它殺人、包庇它殺人。

如果國務機要費、首長特支費的制度殺人,殺的可能是幾位天王的政治生涯,或是六千位高階公務員的第二生命。但是台灣的制度裡還有殺業更重的,那就是我們現行的錯誤總統制和兩黨對抗體制。如果我們把全部的精神都拿來對付國務機要費、首長特支費以及主計制度這些問題,就會縱放了殘害台灣民主生機的現行憲政制度。

設計不當的錯誤總統制,給予總統任命行政院長的絕對權力,行政院長對於總統的任何命令只能維維諾諾,無法做長遠的政策規劃,也無能力捍衛內閣部會的政策措施。而總統所有的資訊和建議只來自少數幕僚或民間親友,當然就導致決策過程神秘化與個人政治利益取向。

更為可怕的是贏者全拿的總統制,和即將實施的將藍綠對抗制度化的國會新選制,兩者合在一起將更加激化國內的政黨對抗和族群對立。以國家認同為分界的社會對抗,造成公共政策優先順序的錯亂、政府資源的錯置。這種制度繼續搞下去,社會動盪、經濟遲滯、人心痛苦,還怕沒有更多的台灣人被制度所殺嗎?

奇怪的是,陳總統和馬市長這兩位差點在國務機要費、特支費問題上斷送了政治性命的領導者,卻無視於憲政制度殺人的事實,不約而同地聯手阻撓修憲,顯然是打算包庇這個制度繼續殺人。

陳總統知不知道現行憲政制度殺人?他當然知道。他口裡喊著要改,但其實不是真的要改。當他喊出規定國土範圍、凍結現行憲法這類毫無可行性的名目台獨口號,他真正想要的不過是動員一群人民去對抗另外一群人民,以此來捍衛他自己岌岌可危的政治生命。他明知高喊名目台獨的實際結果,就是導致進步修憲破局,從而包庇現行憲政制度可以殺更多人,但這不是他所在意的。

馬主席知不知道現行憲政制度殺人?他當然知道。但是他也不願意去改。他自認是這個憲政制度的下一位獲益者,可以擁有不受節制的權力,即使遭受再多反對也不怕被罷免。更何況在立法委員新選制實施後,國民黨可以一黨獨大,國民黨籍總統的專擅空間絕對比陳總統有過之無不及。他一意反對修憲,無視於制度殺人,只會叫大家相信他是好人。

制度殺人嗎?那麼為什麼不去改革制度?明知制度殺人,卻不去改革制度,甚至還阻撓改革,那麼是誰在殺人?

2006-10-30

我問你!紅衣人

紅衣人!有人問,難道你們所曾經做的一切,就這樣消失得了無痕跡?旁觀的我,也對這個問題思索良久。曾經穿著紅衣上街吶喊的人,你認為呢?如果真的是了無痕跡,紅衣人,這是你所願意嗎?如果不是,為什麼會這樣呢?

紅衣人!有人說,你們的運動只能喊「阿扁下台」四個字,其餘只要談到任何制度改革,例如陽光法案、黨產條例,或是內閣制修憲,通通都是違背了你們的運動理念。這更讓我好奇,反貪腐的你,真的不願意用你們的力量來推動制度改革嗎?

紅衣人,台灣現在有貪腐、過去有貪腐、未來還是有貪腐。你反對貪腐,所以走上街頭。但是過去的貪腐和未來的貪腐怎麼辦?要追究過去的貪腐,就必須有司法的追訴,以及歷史上不當黨產的處置。要防範未來的貪腐,就必須有完善的陽光法案。

其實,紅衣人,完善的陽光法案還不夠。只要政治人物要花大錢當選,貪腐就必定存在。這種金錢與政治的結合,必須靠「公費選舉」才能打破。紅衣人,這也還不夠。陽光法案和公費選舉,都不能夠預防總統濫權。總統濫權的可能性、總統親信介入政策人事的可能性,都源於我們憲法裡權責不明的中央政府體制。要解決這個問題,許多學者提出「內閣制修憲」這個處方。紅衣人,這些制度改革,是你所應該關切的問題吧?

紅衣人!又有人說,你只聽得懂「阿扁下台」四個字,至於修法、修憲等制度改革,都太複雜,超出你的理解能力。這是真的嗎?你同意嗎?紅衣人,你們中間有些人以你們的屬性感到自豪──年輕、都市中產階級居多;有人說你們是新公民。順帶告訴你,紅衣人:過去二十幾年,台灣的群眾運動多有制度改革的訴求。在民主觀念還蒙昧未開的年代,做工的、種田的、打赤腳的、穿拖鞋的,他們上街頭要求解嚴和廢除國安法、要求國會全面改選、要求司法改革。紅衣人,你不會願意承認你不懂「制度改革」吧?

紅衣人!還有一種說法:當初紅衣人站出來,為的是要求陳總統下台;如今陳總統沒有下台,運動卻轉向制度改革,結果會為難國民黨的馬英九主席。為了不要為難馬主席,所以你們的運動不該談制度改革。他們所說的等於是:你雖然穿著紅衣,其實你就是藍色。你同意嗎?如果你同意,那就印證了陳總統的斷言:紅潮是兩千零四年總統大選爭議的延續,你不過就是敗選不服輸的藍色選民。紅衣人,那是你嗎?被你所反對的阿扁這樣論斷,你甘願嗎?

紅衣人!藍色的政治人物們,當然希望你只是藍色支持者,幫助他們來打擊綠色政黨。綠色的政治人物們,其實也樂意見到你只是藍色支持者,這樣他們就可以振振有詞地否定你、忽視你。但是你願意嗎?還是你願意做真正的新公民?很多人盼望真的有新公民,可以做為反貪腐修法、防濫權修憲,甚至民主深化改革的新動力。我問你!紅衣人!那是你嗎?那不是你嗎?

2006-10-16

制度改革才是出路

有些人說百萬人民反貪腐是一種新公民運動,有些人說不是。不論是或不是,紅衫軍的公民運動潛力,被藍綠兩股政治力量所夾殺是事實。我在這個專欄談過:「藍綠對抗是自我實現的預言」。當主要的政治行動者都抱著犬儒的態度,則所有的政治議題自然都將落入藍綠對抗;而試圖打破藍綠對抗的嘗試,不僅注定徒勞無功,甚至反將回頭鞏固、強化這兩極對抗的體制。

紅衫軍的偃旗息鼓有其結構因素。群眾運動是非制度性的力量,雖然短期內能夠激起巨大動能,但不能持久。政黨、政府和大眾媒體是制度性的力量,有龐大的資源、持續力和戰略縱深,對於群眾運動往往能夠以逸待勞,予以擊潰或收編。

紅色群眾就是這樣被綠色和藍色的制度力量所共同打擊、消耗和封鎖而終於落敗。在綠的方面,原本用來護持台灣主體的「本土意識」,遭受陳總統以及部分民進黨人濫用,作為保護個人權力的工具,以此動員更大的群眾力量來迎擊紅衫軍,將一個可能的公民運動封鎖在黨派對抗的範疇,這是明顯的事實,我也已經強烈批判。

比較隱諱的事實是藍色力量對紅色群眾的消費、剝削、封鎖和背棄,這部份較乏人點破和批判。國民黨高層都心知肚明,陳總統下台後的政局對馬英九主席不利。然而為了向群眾交代,不能不配合演出。親民黨宋楚瑜主席甚至不惜擔任配角來獲取政治資本。至於多數國親新黨的公職人員和候選人,無非也是為了個人的政治利益而去討好群眾。一旦運動可能連累到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他們對運動的支持也就立即消退。

最為嚴重的是:藍色力量封鎖了紅色群眾從反對陳總統個人轉向追求制度改革。照理說,制度改革才是公民運動的終極目標。要防止總統貪腐濫權,一定要修改現行憲法曖昧不明的權責劃分,建立適合台灣多元社會性質的議會內閣制。然而部份同情馬英九先生的輿論領袖,極力封鎖反貪腐運動轉向修憲訴求。這是為了反貪腐運動呢?還是為了迴護馬英九先生的總統之路?對他們來說,維護藍色制度力量是不是比呵護公民運動更重要?照顧馬英九先生個人,是不是比改進台灣的民主制度更重要?

施明德先生過去所從事的民主人權鬥爭,從來沒有以對付任何個人為目標──即使是將他下獄的蔣氏父子。相反地,過去的反對運動,總是以推倒反人權的政權、改革不民主的制度為目標。我相信反貪腐運動也應該如此。紅衫軍可望再起,但必須正視藍色制度力量的箝制,更必須以制度改革為終極訴求。唯有制度改革,質言之,也就是內閣制修憲,才有可能讓群眾的熱望落實,讓人民的汗水與淚水不會平白蒸發飄散。

真正理解台灣民主化過程的人都知道,制度改革才是群眾運動的出路。

2006-10-02

台獨的名目與實質

支持台獨的人最大的悲情,不在於台灣沒有獨立,而在於搞不清楚台獨運動的目標為何,使得台獨的理想被政黨或個人所利用而淪為工具。台獨成為「名目台獨」,不再具有實質的意義;甚至對真正的理想還造成巨大的傷害。

描述台灣國家定位最好的一份文件,就是民主進步黨在一九九九年通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它開宗明義說:「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這說明了:台灣已經是獨立的,不需要再獨立一次。現行憲法是正當的,不需要再制憲一次。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華民國以外的另一個國家。

這就是我所謂的實質獨立。台灣的實質獨立,也是中華民國存在的基礎。因此台灣實質獨立是全體台灣(中華民國)國民的根本國家利益,不分黨派要團結維護。

但是台灣的實質獨立,不是基於固有領土,也不是歷史的必然。如果沒有一九五零年的韓戰,杜魯門政府不會派艦隊協防台海,隔年的舊金山合約也不會成為「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法律基礎。

台灣的實質獨立雖不是歷史的必然,但卻已成為台灣人民堅定不移的選擇。這是由於九零年代的民主化,等同於漸進式的人民自決,讓日本帝國投降後一度無主的福爾摩沙,確定由在其上生活的全體人民所共同擁有。

到這裡,台灣的實質獨立已經達成,剩下的是如何去鞏固──「現狀」。想要維持現狀的人,就是在支持台灣的實質獨立。想要台獨的人,也必須維護現狀。

維持台灣實質獨立的因素有三:美國在亞洲安全體系裡的優勢地位;中國崛起但不稱霸的國家目標;以及台灣的民主化。

在這三個因素之上,判斷一個政治動作或政策是否有助於台灣實質獨立,也有三個判準:有沒有讓美國更支持?有沒有讓中國更容忍?有沒有讓台灣內部更團結?

從這些判準來看,陳總統這六年來對於實質台獨的貢獻大致是負面的。

前年的三二零公投是最為惡質的個案。陳總統曲解公投法第十七條的立法意旨,硬把符合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的被動統獨公投,轉成主動非統獨公投;得到的是一個政策意涵不明的結果,還造成美國對台灣的疑慮提高,中國對台灣的敵意增加,而台灣內部的對立更加嚴重。

現在陳總統又要在原本已極為困難的憲改工程中,加上對台灣實質獨立毫無幫助的領土議題。如果讓他鼓動成功,可以預見的結果是修憲破局、美國警告、中國反對、人民對抗,台灣民主的前途更加黯淡。

台灣的愛國者們所能預見的最大悲傷莫過於此:一群可愛的人民,希望領導者能夠將台灣帶到正常國家,因此熱情地回應這領導者看似夢想成真的名目口號。然而這領導者並不是真的要推進台灣的實質國家利益。他要的是動員這群人民來為他對抗另外一群。

對此,我們能做的不多,只能有如僧人般苦苦地為大眾分說:不要被名目所惑,要看穿事物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