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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5

聖誕老公公來修憲

昨夜我遇到聖誕老公公。

聖誕老公公說,齁齁齁,這一年乖不乖啊?

我說,總統和黨主席可能覺得我不乖。但是我還是要禮物。行憲紀念日你就給我修憲吧。

聖誕老公公說,到底什麼是行憲紀念日,你又開口要什麼修憲?

我對老公公進行了一番工作,總算讓他搞懂了:台灣的現行憲法,是在一九四六年制定(對聖誕老公公必須用耶穌的年號),隔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但是並沒有經由台灣人民正式同意過哩。聖誕老公公說,喔,齁齁齁。

但是,這部憲法實施沒幾天,就被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所凍結了。這一戡亂就是四十三年,一直到一九九一年才終止,接著就展開了七次的修憲。聖誕老公公說,齁齁齁,那現在呢?

我說,呃,現在,台灣人民最瞧不起的就是政治人物、我們的國會可以輕易阻擋政府總預算、總統可以做很多神祕決策,行政院長不知道原因也不敢問、總統的女婿可以叫部長去陪他和朋友吃飯、每四年一次的總統選舉,讓全國的一半人對抗另一半人、兩大政黨比爛不比好。這就是我們行憲的現狀。

我們現在應該朝向議會內閣制修憲,嚴格限制總統權力,由國會最大黨領袖出任總理,避免憲政僵局。更要增加國會裡政黨比例代表的席次,推行更符合比例性的聯立式兩票制,讓新的政治力量有機會出頭,來終結藍綠對抗的民主內戰!聖誕老公公說,那很好啊,你們為什麼不做哩?齁齁齁。

老公公有所不知。我們的憲法改革粉難粉難哩。需要立法院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四分之三同意,向公民提出修憲案,還需要二分之一的公民投票同意(超過八百萬票)才能夠通過。更慘的是兩大黨的領袖雖然明知應該修憲,卻都因個人私心,一個是擺明反對修憲,另一個是講些假話來阻撓修憲。

聖誕老公公說,大家都知道我住在北極,其實我來自芬蘭。芬蘭有個傾向內閣制的混合制憲法,也有人民直接投票選出的總統。總統是國家元首也是三軍統帥,還是個穿裙子的(現任總統Tarja Halonen女士),大家都尊敬她,一點問題也沒有。但是總統也只有在歐盟以外的外交權力,其他的行政大權都屬於總理和國務院(內閣)。

芬蘭人口不到台灣的四分之一,單一國會有兩百席,全都由政黨比例方式選出,國會有三大五小政黨,能夠代表社會上各種意見,有左派有右派有環保有宗教。成長競爭力和公立中小學教育品質都是全球第一,高科技和農林業都欣欣向榮,傳統文化好好地維護著,外來語言也被容納。

我說,欸,這個雖然不是純內閣制,也可以接受。你就放這個憲法在我的襪子裡吧。

聖誕老公公說,齁齁齁,你太貪心了。要不要Nokia最新款照相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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