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九九五年許信良先生提出「新興民族論」之後,再也沒有一位民進黨的主要政治領袖提出過任何具有社會與歷史理論意涵的政治觀點。也是自從一九九零年代中期之後,民進黨做為主要的反對黨,其領導者們竟然放棄了用理論來領導運動的企圖。
從那時候起,民進黨就把思想外包給所謂獨派學者,把宣傳外包給地下電台。時至今日,民進黨仍然是一個沒有人在做思想工作,也無能力掌握宣傳機器的政黨,因此才有所謂泛綠名嘴和「三民自」(三立、民視、自由時報)主導著民進黨路線的說法。
謝長廷先生此時提出建立在「重疊共識」理論之上的「憲法共識」或所謂「憲法各表」,看得出有為民進黨和台灣找理論出路的企圖心。不論他提出此論的個人政治動機為何,在現今鄉愿庸俗的民進黨文化下,還有領導者想要用理念來影響政治局勢,是令人肯定的。
但是他的論述是否真能夠對久已不從事思考的民進黨人,造成足夠的衝擊?對此無須樂觀,因為謝氏的理論一出,所有人都將以政治權謀鬥爭的方式來與他的論點互動,並不會認真地思考他的觀點。這就是現在的民進黨文化,早失去了八零年代對知識的純真熱情。
既然謝長廷意圖以理論來影響政治,那麼他的論點就值得嚴格的檢視。所謂「重疊共識」(Overlapping Consensus),乃是取自二零零二年辭世的當代重要政治哲學家勞斯(John Rawls)的理論。勞斯認為在理性多元社會中,雖然人群存在著不同的立場,但對於何謂正義往往可以獲致相同的看法。也就是從不同觀點出發,但可能獲致相同的結論。勞斯進一步談論所謂憲法共識,亦即將重疊共識所獲致的價值觀放入憲法。
謝長廷借用勞斯的理論,重點在於「從不同立場導出共通的結論」。勞斯所謂的共識指的是人權、言論自由等價值觀,謝長廷所謂的共識則是指國家定位,兩者並不相同。但是台灣社會,即使在國家定位的問題上,確實具有「從不同立場導出共通結論」的特性,也就是「維持現狀」,或「以中華民國的形式維持台灣實質獨立」的主流民意。這種理論的借用雖然牽強但也有其洞見。
但是謝長廷的重疊共識或憲法共識論,只能夠適用於台灣內部,也就是描述或鼓吹台灣應該謀求共識一致對外的主張。謝先生提出「憲法各表」,企圖要為民進黨建構與中國政府來往的理論基礎,這部分卻必然是失敗的。「憲法各表」要能夠做為謝氏構想的兩岸橋梁,就必須默認中華民國憲法為一中憲法,也就是換個方式說(不明說)的「一中各表」。這無異於搭個便橋,通到國民黨的「一中各表」橋梁上,再借道跨越海峽。
只是,如此一來,「一中各表」的所有風險、問題和侷限,「憲法各表」也都會遇到。更何況「憲法各表」連「一中各表」所能夠做到的都做不到。憲法要同時做為國內共識,和做為兩岸橋梁,這兩者基本上是有矛盾的。「一中憲法」不可能是國內共識,而兩岸橋梁需要建構在某種一中概念之上。民進黨真要重建理論路線,不可能用搭便橋借道的方式,而必須從基礎打起,用自己的橋梁來跨越兩岸。
發表於 2011-01-19 新新聞 周奕成專欄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