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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4

再思考曹興誠方案

知名科技企業家曹興誠先生在去年十一月提出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的構想,近日又提了一些修正的想法。半年前,曹先生提出此一構想時,民進黨政府還由陸委會高層官員寫了長文批判,陳水扁總統更連續數天公開指責。如今,民進黨已經失去了政權,曹興誠仍在努力鼓吹他的想法,只是他必須說服的對象變成了馬英九總統。在藍綠政權交替之後,曹興誠的主張極可能仍不為當道所喜。但或許如此,各方更可以理性客觀地看待曹先生的主張。

所謂兩岸和平共處法,其基本要點是:台灣不舉行獨立公投;台灣不排除與中國統一,但必須經過台灣人民公投同意;台灣單方面立法規定,不主動辦理統一公投,而是在中國提出統一要求下辦理;中國為求台灣人民同意統一,必須提出足夠吸引力的條件而非武力逼迫;若統一公投被台灣人民否決,則中國必須在一定期間之後方能再度提出統一要求。

平心而論,這是從台灣利益為出發點的主張。很可惜,藍綠各方若非根本沒有認真了解,就是刻意誤解,以至於曹興誠只好自比為老麻雀,兩腳朝上要去頂天。更大膽地說,兩岸和平共處法是一個偏獨的方案,或者說是一個偏綠的方案。自認為站在本土立場的人,實在是沒有什麼理由硬要去批鬥甚或去扣人家帽子。

為什麼說這是一個偏綠的方案呢?曹興誠的構想,不僅和民進黨的正統理論不衝突,甚至可以說是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的一個落實方案。和平共處法認為台灣現狀是獨立的,而且主張改變此一獨立現狀需要經由台灣人民的民主程序認可。和平共處法要求中國除了爭取台灣人民同意之外,別無他法可以統一台灣。這都是符合民進黨理論的。陳水扁前總統以及部份自命獨派人士對曹興誠的痛批,實在是因為他們自己背離了民進黨的正統理論。

在去年的一場由遠見雜誌創辦人高希均教授主持、曹興誠先生出席的討論會上,我曾直言指出,兩岸和平共處法是一個「用無時間表的終極名目統一換取長期維持實質獨立」的方案。明白人都知道,台海兩岸需要一個和平架構,但是一個只以維持現狀為目標的架構卻很可能無法真正維持現狀。同時,任何預設結果的方案又會立即遭到抗拒。因此,一個符合台海現實又尊重普世價值的「終局處理程序」,也就是預設終局方向但是卻以程序優先於結果的方案,優於沒有價值觀的所謂中程協議,也優於預設立場的統或獨。

兩岸和平共處法距離實現還很遙遠。但是曹興誠先生的基本構想,就我的理解,正是一個符合現實又有價值理念的終局處理程序,而且有可能是讓台灣維持獨立於中國中央政府控制之外,能夠維護本身民主制度和言論自由的方法之一。站在台灣優先的立場,除非誰有辦法提出達到同樣目標又更貼近現實的方案,否則為何不能放開心胸,以曹興誠的提案做為進一步思辯探討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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