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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3

沒人適合當總統

就承認吧!這個國家並沒有人適合當總統。

看到藍綠陣營裡面,為了爭取總統提名而產生的種種鉤心鬥角,暴露出每位候選人的醜陋或滑稽,難道國民還不能認清這個事實嗎?

沒有人適合當總統,是指沒有人能夠做好「這種」總統制之下的總統職位,特別是在台灣兩極化的政黨體系以及惡質的選舉文化下所直選出來的總統。

所謂總統制(以及我們現在這種更糟糕的半總統制),用最簡化的說法,就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結合在一個職位上,由同一個人擔任。相對的,議會內閣制就是讓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由不同的人,特別是不同人格特質、不同經歷背景、不同從政動機的人來分別擔任。

在民主政治裡,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實在有很不同的功能,甚至是互相衝突的功能。國家元首最好是國家精神的代表人、文明與道德的生活模式之樣板(就算是裝出來的也好,反正累的是他不是我們),尤其在多族群國家裡還要是包容團結的象徵。通常人民對元首有某種情感的投射和寄託。

政府首長呢,要的是有能力、有本事、有手腕的人。議會(立法院)就是「喬家大院」,內閣總理(行政院長)最重要的就是能夠領導政黨勝選以及「喬」出國會多數的支持。內閣總理是政黨領袖甚至是派閥頭目,搞小圈圈、搞政商關係都可以──只要不犯法。他的去留由選民隨時裁判,就看施政表現。政府首長不必是國民生活楷模,也不必代表台灣人的精神。簡單說,「把事情辦好,不然就滾蛋!我們對你沒什麼感情!」

這兩種角色要同一個人來扮演,還真的是強人所難。國家元首是社會團結的守護人,政府首長是政黨鬥爭的勝利者;國家元首要超然中立,政府首長要「喬代誌」。現在我們所看到的天王天后,以及民間所期盼的其他人物,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同時扮演好兩種角色。

天王們為了初選殺得「流血流滴」,連黨內整合都做不到了,將來還能夠團結國家嗎?而擁有道德聲望夠資格當國家元首的人,能夠在這種選舉中獲勝嗎?或者說,他們敢出來選嗎?

歸根究底,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不該由同一個人擔任。把兩個角色分開來,我們會發現台灣還真有不少人才,能夠做好其中一種。有的人適合當虛位元首,教大家包容團結、提升文明,有的人適合當實權總理,把經濟搞好、把政治「喬」妥當。

總統制(再強調一次,更糟的是我們現在這種有權無責的半總統制)把兩種角色放在同一個人身上,是對凡人的過高期待,也就無怪乎會終究落空。任何一個好的人都很難做好兩種角色,在那個位子上的人也往往兩種角色都做不好,甚至只要是坐上那個位子的通常是沒有一個角色做得好。

有人會說,台灣兩千三百萬人,這麼多優秀的人才,難道就沒有一個適合當(總統制下的)總統?問得好。為總統制辯護的人總是說美國如何如何。美國有三億人,有百倍於台灣的優秀人才,為什麼最後會選出小布希先生來當總統?

2007-04-20

降低公投門檻 化解政治死結

人間都已經是四月天了,別有天地非人間的立法院裡,中央政府總預算還沒能夠通過,這是因為國民黨堅持通過中選會組織法,用政黨比例方式來推薦中選會委員。為什麼國民黨非要搞「中選會綁總預算」?因為民進黨已經開始運作所謂的「公投綁大選」,中選會的裁定可能影響公投和選舉的連動結果,使得國民黨由勝轉敗──至少國民黨人這樣認為。因此,區區幾位中選會委員的推薦方式,導致了藍綠政黨在國會裡的暴力對抗和總預算的延宕。

民進黨搞「公投綁大選」嗎?如果指的是公投與大選同日舉行,這不是民進黨的問題。一般民主的國家在選舉之日合併舉行公民投票是合理常態。國民黨所抱怨的「公投綁大選」應該是民進黨利用公投來做為選舉工具,也就是不為公投標的本身而為了勝選從事公投。

民進黨把公投當作選舉工具嗎?民進黨把台灣在國際上遭受不公平待遇,以及未清算的威權黨國遺留問題,都當作是選舉工具。以討國民黨黨產公投為例,不僅是對抗國民黨的選舉工具,甚至是民進黨黨內競爭的選舉工具。民進黨這樣做違法嗎?違背民主原理嗎?國民黨所能夠抱怨的,只是公投對國民黨不利而已。這聽起來是一個很微弱的抱怨。

公投本來是中性的程序,為什麼公投和選舉同時進行,偏偏就會對民進黨有利、對國民黨不利呢?很簡單──這些公投案都是民進黨發動的。民進黨所發動的公投難道還會對國民黨有利嗎?

那麼,為什麼公投都是民進黨發動的呢?為什麼沒有其他的公投案會和大選同時舉行呢?如果同時有好多個公投案,例如核四案、管制二氧化碳排放量案、保障移民勞工人權案,甚至修憲案,都和大選同時舉行,難道這麼多的公投都會對國民黨不利嗎?答案是,所有其他可能的公投案,都被現行公投法的超高成案門檻所排除了。曾經發生的總統濫用公投法第十七條除外,全台灣幾乎沒有任何人、沒有任何事情有可能進行公投,只有民進黨所發動的國族與歷史議題──也就是以藍綠對抗為基礎的公投,才有可能通過超高公投成案門檻,而出現在公投選票上。

公投成案門檻高到什麼地步呢?現行公投法規定,公投成案需要有百分之五的合格選民連署,那就是八十二萬多人。如果蒐集一份公民連署的平均成本是新台幣五十元,那麼八十二萬份就是四千多萬元。這顯然排除了任何有需要以直接民主來推動其政策訴求的公民個人與團體,也排除了任何不以藍綠對抗為基調的議題。即使連民進黨一月所發動的討黨產公投,截至三月底都只達成連署目標的百分之六點二,可見更無任何團體和議題有本事跨越公投成案門檻;也無怪乎民進黨繼續發動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總統組織新憲委員會等各式公投議題來為連署加溫。

我們回頭追問,誰為公投法設下這麼高的成案門檻呢?是國民黨。國民黨在2003年勉強同意通過公投法,卻設下了不合理的超高門檻,不僅變相剝奪了憲法規定的人民創制複決權,也為自己種下兩大禍因──在2004年陳總統鑽營「巧門」濫用第十七條進行320公投,打敗了國民黨也傷害了台美關係;現在民進黨又要利用三項公投議題來對付國民黨。公投之所以成為民進黨的選舉利器,其實是國民黨自己造成的。如果國民黨同意修法降低公投成案門檻,會有很多公民團體發起一般公共政策的公投,在選舉時一併舉行的公民投票會有很多議題,不會特別對國民黨不利,也不會特別對民進黨有利──別忘了,民進黨做為執政黨,在一般情況下應該是比較害怕公投的。

國民黨好像想通了這點,現在要用公投來制公投。報載國民黨打算一口氣推三十多項公投題目在大選當天一起來投,以稀釋公投對選舉的影響。這樣的思維其實違背了直接民主的精神──原本直接民主是補代議政治的不足,是民意在議會與政黨之外的出路,結果在台灣公投法的超高門檻之下,公投變成政黨在議會外的另一個戰場。民進黨做為議會少數黨,用公投做武器還勉強可以辯解;擁有國會多數的國民黨有什麼理由要發動公投呢?甚且,為了要推出反制公投,國民黨將被迫去攀爬自己設定的超高門檻──每項議題都要八十幾萬份的連署,好幾千萬的經費,國民黨確定做得到嗎?

其實,國民黨人手中握有打開政治死結的金鑰──能夠消解「公投綁大選」,又能夠解開「中選會綁總預算」,那就是降低公民投票法的成案門檻為百分之一點五。只要幾位委員輕輕地舉手,立法院不必再打架,國民黨也不必辛苦地去攀爬成案門檻,自然會有真正反映民間需求的各項公投案與選舉同時進行。讓公民投票回歸到直接民主的本質,不再是政黨鬥爭的工具,國民黨也就不必再害怕公投──是否相信給人民更多選擇是對自己有利,只在國民黨領導人的一念之間。

2007-04-12

三種台獨主義者

美國新一代的中國專家,曾任麻省理工學院和普林斯頓大學教授,也是主管東亞與太平洋事務的副助理國務卿柯慶生(Thomas J. Christensen),對於中國黨政軍高層的台灣政策立場有一針見血的分析。他認為中共領導階層裡對台灣採取強硬立場的大中國民族主義者,其實有三種:第一種是為了個人政治利益的民族主義者;第二種是為了維護中國共產黨的統治地位的民族主義者;第三種才是真誠的民族主義者(sincere nationalists)。

第一種大中國民族主義者,是為了鬥爭他的政治同僚,或為了害怕被黨內同僚鬥爭,而對台灣問題採許凶狠強硬的態度。他們的民族主義只是一種表態,真正目的是個人的政治利益;第二種大中國民族主義者,認為共產黨以及解放軍一定要對台灣極度強硬,才能夠利用民間高漲的民族主義情緒,藉此轉移和壓制蜂起的社會不滿,維繫共產黨的統治正當性,他們把共產黨的利益等同於國家的利益;第三種是真的抱著所謂的民族使命感,而以為台灣問題很急迫,必須要用高壓手段來處理的。這種真誠的民族主義者,在中共高層裡反而是少數。

用同樣的分析觀點來看台灣,急進的台獨主義(主張)者其實也有三種:第一種是為了個人的政治利益而主張急進台獨;第二種是為了個別政黨的執政地位而主張急進台獨;第三種才是真誠的急進台獨主義者。

為了個人的政治利益的台獨主義者,就是那些質疑同一政黨裡其他人都不夠台獨的人。他們和中共高層裡的第一類民族主義者一樣,是為了鬥爭他的同黨,或為了怕被同黨鬥爭,而採取好戰派的立場。近日來我們所看到的為了民進黨內的立委初選,而對自己同志進行沒有根據的人格和政治攻擊的,就是這種台獨主義者。為了總統初選而支持、暗示、縱容這種黨內鬥爭,以及為了保衛個人政治地位而極力喚起急進獨派情緒,鼓動社會內部對抗的領導者們,也是此類的台獨主義者。

第二類的台獨主義者,是為了某一政黨的執政地位而主張急進台獨。這些人主要是民進黨選戰策略的規劃操盤者,以及積極獻策與辯護的學者、名嘴和「資深媒體人」。他們認為民進黨唯有走急進台獨的路線,才有可能繼續勝選執政。他們的策略並非沒有事實基礎。台灣的統獨對抗愈嚴重,對國民黨就愈不利。台灣的政治若被統獨議題主導,則民進黨就會繼續勝選。道理很簡單,只要中間選民都受夠了統獨而不願投票,則支持獨的一塊必然大於支持統的一塊。第二類的台獨主義者因此鼓吹急進台獨,刻意升高國內的統獨對抗。至於激烈的內部對抗,會不會反而破壞已經形成的台灣共同體意識,傷害維持獨立自主所需要的社會團結,這不是他們所在意的。對他們來說,黨的利益等於台灣利益,黨的勝選高於一切。

而真誠的台獨主義者,是那些長期為了台灣人民決定自己命運前途而努力的運動者和民眾。真誠的台獨主義者,有著單純執著的理想,但他們容易受到前兩種不真誠的台獨主義者所鼓動,而去質疑其他所有人都不愛台灣或背叛台灣。真誠的台獨主義者未必就是明智的台灣愛國者。他們必須知道:台灣的民主與自主,不可能在黨派互相傾軋、人民對抗人民的情況下維繫,當然就更不可能向前推進。真誠的台獨主義者必須能夠辨明什麼是真的對台灣有利,什麼是政治人物的操弄,才能成為明智的台灣愛國者。

2006-12-25

聖誕老公公來修憲

昨夜我遇到聖誕老公公。

聖誕老公公說,齁齁齁,這一年乖不乖啊?

我說,總統和黨主席可能覺得我不乖。但是我還是要禮物。行憲紀念日你就給我修憲吧。

聖誕老公公說,到底什麼是行憲紀念日,你又開口要什麼修憲?

我對老公公進行了一番工作,總算讓他搞懂了:台灣的現行憲法,是在一九四六年制定(對聖誕老公公必須用耶穌的年號),隔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但是並沒有經由台灣人民正式同意過哩。聖誕老公公說,喔,齁齁齁。

但是,這部憲法實施沒幾天,就被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所凍結了。這一戡亂就是四十三年,一直到一九九一年才終止,接著就展開了七次的修憲。聖誕老公公說,齁齁齁,那現在呢?

我說,呃,現在,台灣人民最瞧不起的就是政治人物、我們的國會可以輕易阻擋政府總預算、總統可以做很多神祕決策,行政院長不知道原因也不敢問、總統的女婿可以叫部長去陪他和朋友吃飯、每四年一次的總統選舉,讓全國的一半人對抗另一半人、兩大政黨比爛不比好。這就是我們行憲的現狀。

我們現在應該朝向議會內閣制修憲,嚴格限制總統權力,由國會最大黨領袖出任總理,避免憲政僵局。更要增加國會裡政黨比例代表的席次,推行更符合比例性的聯立式兩票制,讓新的政治力量有機會出頭,來終結藍綠對抗的民主內戰!聖誕老公公說,那很好啊,你們為什麼不做哩?齁齁齁。

老公公有所不知。我們的憲法改革粉難粉難哩。需要立法院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四分之三同意,向公民提出修憲案,還需要二分之一的公民投票同意(超過八百萬票)才能夠通過。更慘的是兩大黨的領袖雖然明知應該修憲,卻都因個人私心,一個是擺明反對修憲,另一個是講些假話來阻撓修憲。

聖誕老公公說,大家都知道我住在北極,其實我來自芬蘭。芬蘭有個傾向內閣制的混合制憲法,也有人民直接投票選出的總統。總統是國家元首也是三軍統帥,還是個穿裙子的(現任總統Tarja Halonen女士),大家都尊敬她,一點問題也沒有。但是總統也只有在歐盟以外的外交權力,其他的行政大權都屬於總理和國務院(內閣)。

芬蘭人口不到台灣的四分之一,單一國會有兩百席,全都由政黨比例方式選出,國會有三大五小政黨,能夠代表社會上各種意見,有左派有右派有環保有宗教。成長競爭力和公立中小學教育品質都是全球第一,高科技和農林業都欣欣向榮,傳統文化好好地維護著,外來語言也被容納。

我說,欸,這個雖然不是純內閣制,也可以接受。你就放這個憲法在我的襪子裡吧。

聖誕老公公說,齁齁齁,你太貪心了。要不要Nokia最新款照相手機?

2006-11-27

制度殺人!

制度殺人!看起來很驚悚?並不是。古往今來,殺最多人的都不是人,而是制度。

歷史上的各種獨裁制度殺人如麻。奴隸制度幾千年來在世界各地殺了無數人。聯考制度殺過人。醫療制度殺過人。交通法規制度殺過人。循環利息制度也被要求扛起好多條人命。

制度殺人不奇怪,奇怪的是為什麼制度可以連續殺人。既然制度是人訂的,為什麼殺人的制度不能夠改?我們就要去看看:是誰站在殺人的制度後面,是誰教唆它殺人、包庇它殺人。

如果國務機要費、首長特支費的制度殺人,殺的可能是幾位天王的政治生涯,或是六千位高階公務員的第二生命。但是台灣的制度裡還有殺業更重的,那就是我們現行的錯誤總統制和兩黨對抗體制。如果我們把全部的精神都拿來對付國務機要費、首長特支費以及主計制度這些問題,就會縱放了殘害台灣民主生機的現行憲政制度。

設計不當的錯誤總統制,給予總統任命行政院長的絕對權力,行政院長對於總統的任何命令只能維維諾諾,無法做長遠的政策規劃,也無能力捍衛內閣部會的政策措施。而總統所有的資訊和建議只來自少數幕僚或民間親友,當然就導致決策過程神秘化與個人政治利益取向。

更為可怕的是贏者全拿的總統制,和即將實施的將藍綠對抗制度化的國會新選制,兩者合在一起將更加激化國內的政黨對抗和族群對立。以國家認同為分界的社會對抗,造成公共政策優先順序的錯亂、政府資源的錯置。這種制度繼續搞下去,社會動盪、經濟遲滯、人心痛苦,還怕沒有更多的台灣人被制度所殺嗎?

奇怪的是,陳總統和馬市長這兩位差點在國務機要費、特支費問題上斷送了政治性命的領導者,卻無視於憲政制度殺人的事實,不約而同地聯手阻撓修憲,顯然是打算包庇這個制度繼續殺人。

陳總統知不知道現行憲政制度殺人?他當然知道。他口裡喊著要改,但其實不是真的要改。當他喊出規定國土範圍、凍結現行憲法這類毫無可行性的名目台獨口號,他真正想要的不過是動員一群人民去對抗另外一群人民,以此來捍衛他自己岌岌可危的政治生命。他明知高喊名目台獨的實際結果,就是導致進步修憲破局,從而包庇現行憲政制度可以殺更多人,但這不是他所在意的。

馬主席知不知道現行憲政制度殺人?他當然知道。但是他也不願意去改。他自認是這個憲政制度的下一位獲益者,可以擁有不受節制的權力,即使遭受再多反對也不怕被罷免。更何況在立法委員新選制實施後,國民黨可以一黨獨大,國民黨籍總統的專擅空間絕對比陳總統有過之無不及。他一意反對修憲,無視於制度殺人,只會叫大家相信他是好人。

制度殺人嗎?那麼為什麼不去改革制度?明知制度殺人,卻不去改革制度,甚至還阻撓改革,那麼是誰在殺人?